根據市委統一部署,近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巡察延安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工作動員會召開。會前,市委第六巡察組組長主持召開與集團黨總支書記、董事長賀濤,黨總支副書記、總經理蘇東東的見面溝通會,傳達了市紀委書記、監(jiān)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蘇斌同志在市委第九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上的講話精神,通報了有關工作安排。會上,市委第六巡察組組長陳邦廉就即將開展的巡察工作作了講話。市紀委常委、監(jiān)委委員楊翔翔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交通集團黨總支書記、董事長賀濤主持會議并作表態(tài)發(fā)言。
陳邦廉指出,市委巡察組將認真貫徹巡察工作方針,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關鍵少數”,重點加強對交通集團黨總支和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巡察工作緊緊圍繞重點做到“三個聚焦”,聚焦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情況,進一步促進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擔當作為;聚焦群眾身邊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進一步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組織力欠缺問題,進一步強化政治功能、打造堅強戰(zhàn)斗堡壘等情況進行深入巡察,發(fā)現并推動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陳邦廉強調,巡視巡察是全面從嚴治黨重大舉措、黨內監(jiān)督戰(zhàn)略性制度安排。做好新時代巡察工作,要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自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要深入監(jiān)督檢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踐行“四個意識”、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保證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要堅持在黨的全面領導上聚神、加強黨的建設上聚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聚焦,深入監(jiān)督檢查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等情況,切實解決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等問題,督促落實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巡察組將全面落實中、省、市從嚴治黨的硬性要求,依法依規(guī)開展巡察,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層層傳導、責任落地生根。
楊翔翔強調,巡察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管黨治黨、國家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jiān)督的重要形式。開展巡察工作,是市委交辦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紀律嚴。希望交通集團黨總支既要自覺接受巡察組的監(jiān)督,也要積極履行黨章賦予的權利和義務,要正確認識、端正態(tài)度,敢于直面問題,切實增強接受監(jiān)督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確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實成效。要配合巡察組落實好中央八項規(guī)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等制度規(guī)定,幫助市委巡察組以良好的作風、嚴明的紀律認真履職,依規(guī)依紀進行巡察。巡察組要本著對黨、對人民負責的態(tài)度,實事求是、嚴肅認真,不折不扣的完成好本輪巡察工作各項任務。一要充分提高思想認識,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重要論述和全國巡視工作會議精神;二要深入推進全國國有企業(yè)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精準有效做好巡察監(jiān)督;三要切實增強自覺接受監(jiān)督的政治意識,堅決支持配合巡察組工作。
賀濤表示:此次專項巡察工作,充分體現了市委對市屬國有企業(yè)工作的高度重視,這將對我們進一步開展全面從嚴治黨、深化國有企業(yè)改革、規(guī)范國有資本運作、維護國有資本安全以及加強國資國企隊伍建設,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延安交通集團黨總支一定要以嚴肅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堅決支持巡察組工作,自覺誠懇接受巡察組的監(jiān)督、指導和幫助,真正把黨總支的各項決策部署、工作成效置于巡察組的監(jiān)督之下。一是要強化政治意識,堅決貫徹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不打折扣積極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堅決抓好整改落實,以巡察工作推動公司高質量發(fā)展。
據悉,市委第六巡察組將在延安交通集團進駐2個月。便于干部群眾反映情況,巡察期間(5月24日——7月17日)設專門值班電話:(0911-3331820),手機:19929689708,電子郵箱:swdlxcz9026@163.com,同時在延安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所屬公司辦公地和龍飛盛世酒店門廳設置聯系信箱,工作日受理電話時間為8:00-12:00、14:00-18:00,根據巡察工作條例和市委巡察組工作規(guī)則要求,巡察組主要受理反映延安交通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對其他與巡察工作無直接關系的個人訴求、涉法涉訴等信訪問題,將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轉交被巡察單位和有關部門處理。